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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ENERATIVE AI FILING · FIELD NOTE
CN · 2026.05.15 · 01 / 03
01
大模型备案
02
安全评估
03
上线公示
面向境内公众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时,备案不是一个表格动作,而是一套“服务边界、风险材料、算法手续、内容标识、持续处置”的上线治理机制。
ARROW KEYS / SWIPE
REGULATORY STATUS
02 / 03
WHAT IS BEING FILED

备案对象不是“模型论文”

监管关注的是向公众提供的生成式 AI 服务:能力如何被调用、内容如何生成、风险如何被识别和处置。

2023.08 施行

《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明确适用范围:利用生成式 AI 技术向境内公众提供文本、图片、音频、视频等内容生成服务。

第17条 备案

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服务,应开展安全评估,并履行算法备案以及变更、注销备案手续。

2025.09 标识

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施行:显式标识、隐式标识、传播平台核验与用户声明共同进入上线材料。

2026.04 868

截至 2026-04-30,累计 868 款生成式 AI 服务完成备案,530 款应用或功能完成登记。

FILING
868
生成式 AI 服务累计备案
REGISTRATION
530
应用或功能累计登记
LATEST PERIOD
72
2026 年 3-4 月新增服务备案
PUBLIC DISPLAY
ON
上线页公示模型名称、备案号或上线编号
OPERATION CHECKLIST
03 / 03
HOW TO PREPARE

把备案做成上线门禁

先判断是否面向公众、是否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;再把安全、算法、内容、用户与公示材料固化到发布流程。

01边界判断公众服务 / API 调用 / 内部研发分别处理
02安全评估训练数据、模型能力、违法内容处置与应急预案
03算法手续推荐/生成机制说明、备案、变更与注销管理
04内容标识显式提示、隐式元数据、下载导出场景覆盖
05上线公示模型名称、备案号/上线编号、投诉举报入口
Sources: CAC ·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;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;2026.05.13 备案公告 END